GB14102-2005:防火卷帘现行
资源类型:产品标准
发布日期:2005-04-22
实施日期:2005-12-01
废止日期:-
入库日期:2016-09-12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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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GB14102-2005
1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结构示意图、名称符号、代号
5
4.1 结构示意图
5
4.2 名称符号
5
4.3 代号
6
4.4 防火卷帘规格(洞口尺寸)
6
5 分类
6
6 要求
7
6.1 外观质量
7
6.2 材料
7
6.3 零部件
8
6.4 性能要求
11
7 试验方法
12
7.1 外观质量
12
7.2 材料
12
7.3 零部件
12
7.4 性能要求
14
8 检验规则
16
8.1 出厂检验
16
8.2 型式检验
16
8.3 检验数量及判定规则
17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7
9.1 标志
17
9.2 包装、运输
17
9.3 贮存
18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防火卷帘用卷门机要求和试验方法
19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防火卷帘用控制箱要求和试验方法
22
6 要求
6.1 外观质量
6.1.1 防火卷帘金属零部件表面不应有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孔洞等缺陷。其表面应做防锈处理,涂层、镀层应均匀,不得有斑剥、流淌现象。
6.1.2 防火卷帘无机纤维复合帘面不应有撕裂、缺角、挖补、破洞、倾斜、跳线、断线、经纬纱密度明显不
匀及色差等缺陷;夹板应平直,夹持应牢固,基布的经向应是帘面的受力方向,帘面应美观、平直、整洁。
6.1.3 相对运动件在切割、弯曲、冲钻等加工处不应有毛刺。
6.1.4 各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不应有错位。焊接处应牢固,外观应平整,不应有夹渣、漏焊、疏松等现象。
6.1.5 所有紧固件应紧牢,不应有松动现象。
6.2 材料
6.2.1 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健康、环保的有关规定,不应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
6.2.2 防火卷帘主要零部件便用的各种原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6.2.3 防火卷帘主要零部件使用的原材料厚度宜采用表5的规定。
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8.1.1 检验项目为6。l、6.2.1、6.2.2、6.2.3、6.3.1、6.3.3、6.3.4.2、6.3.7.3。
8.1.2 出厂检验按GB/T2828.1的规定,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接收质量限6.5,一次正常检验抽样方
案。
8.1.3 防火卷帘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逐项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8.2 型式检验
8.2.1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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