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767-2013:火炸药工程设计能耗指标标准现行
资源类型: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13-08-08
实施日期:2014-03-01
废止日期:-
入库日期: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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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GB50767-2013
1
1 总 则
10
2 术 语
11
3 产品的生产工序及数据的采集
13
4 能源计量监测与记录
15
4.1 能源计量仪表的配备
15
4.2 能源消耗记录
16
5 能源折标煤的计算
17
6 火炸药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
18
6.1 单位产品的直接能耗
18
6.2 产品的修正系数
18
7 能耗指标等级
21
8 节能管理
22
8.1 节能基础管理
22
8.2 节能技术管理
22
附录A 年能源消耗表
23
附录B 部分能源和耗能工质折标煤参考系数
24
附录C 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26
本标准用词说明
27
引用标准名录
28
附:条文说明
30
1 总 则
32
2 术 语
33
3 产品的生产工序及数据的采集
34
4 能源计量监测与记录
35
4.1 能源计量仪表的配备
35
5 能源折标煤的计算
36
6 火炸药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
37
6.1 单位产品的直接能耗
37
6.2 产品的修正系数
37
7 能耗指标等级
38
8 节能管理
40
8.1 节能基础管理
40
8.2 节能技术管理
40
4.1.1 火炸药企业应装设三种级别的计量仪表,且配备率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7.0.1 能耗指标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能耗指标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2 一级能耗指标为单位产品直接能耗限额先进值。达到一级指标的生产线应为能耗先进生产线。
3 二级能耗指标为企业新建、扩建项目的单位产品直接能耗限额准入值。该指标应是企业新建、扩建项目时必须达到的单位产品直接能耗值,是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依据。
4 三级能耗指标为现有企业生产某产品的单位产品直接能耗限额限定值。超过该指标的企业,其生产耗能过程应限期整改。
7.0.2 主要产品的单位产品直接能耗指标,应符合表7.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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