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763.1-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1部分:防火玻璃现行
资源类型:产品标准
发布日期:2009-03-28
实施日期:2010-03-01
废止日期:-
入库日期:20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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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GB15763.1-2009
1
前言
2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3.1 耐火完整性
3
3.2 耐火隔热性
3
3.3 耐火极限
3
3.4 复合防火玻璃
3
3.5 单片防火玻璃
4
3.6 隔热型防火玻璃(A累)
4
3.7 非隔热型防火玻璃(C类)
4
4 分类及标记
4
4.1 分类
4
4.2 标记
4
5 材料
4
6 要求
4
6.1 尺寸、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
5
6.2 外观质量
5
6.3 耐火性能
6
6.4 弯曲度
6
6.5 可见光透射比
6
6.6 耐热性能
6
6.7 耐寒性能
7
6.8 耐紫外线辐照性
7
6.9 抗冲击性能
7
6.10 碎片状态
7
7 试验方法
7
7.1 尺寸、厚度允许偏差
7
7.2 外观质量
7
7.3 耐火性能
7
7.4 弯曲度
7
7.5 可见光透射比
7
7.6 耐热性能
7
7.7 耐寒性能
7
7.8 耐紫外线辐照性能
8
7.9 抗冲击性能
8
7.10 碎片状态
8
8 检验分类
8
8.1 检验分类
8
8.2 组批与抽样
8
8.3 判定规则
9
9 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
9
9.1 标志
9
9.2 产品使用说明书
9
10 包装、运输、贮存
9
10.1 包装
9
10.2 运输
9
10.3 贮存
9
6.3 耐火性能
隔热型防火玻璃(A类)和非隔热型防火玻璃(C类)的耐火性能应满足表6的要求。
6.6 耐热性能
试验后复合防火玻璃试样的外观质量应符合6.2的规定。
6.7 耐寒性能
试验后复合防火玻璃试样的外观质量应符合6.2的规定。
6.8 耐紫外线辐照性能
当复合防火玻璃使用在有建筑采光要求的场合时,应进行耐紫外线辐照性能测试。
复合防火玻璃试样不应产生显著变色、气泡及浑浊现象,且试验前后可见光透射比相对变化率∆T应不大于10%。
6.9 抗冲击性能
试样试验破坏数应符合8.3.4的规定。
单片防火玻璃不破坏是指试验后不破碎;复合防火玻璃不破坏是指试验后玻璃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a)玻璃不破碎;
b)玻璃破碎但钢球未穿透试样。
6.10 碎片状态
每块试验样品在50mm×50mm区域内的碎片数不应低于40块。允许有少量长条碎片存在,但其长度不得超过75mm,且端部不是刀刃状;延伸至玻璃边缘的长条碎片与玻璃边缘形成的夹角不得大于45°。
9.1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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