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36-2005: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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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设计; 5. 室内环境; 6. 建筑设备。
1 总则
6
2 术语
7
3 基地和总平面
8
3.1 基地
8
3.2 总平面
8
4 建筑设计
9
4.1 一般规定
9
4.2 居室
9
4.3 辅助用房
10
4.4 层高和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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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楼梯、电梯和安全出口
12
4.6 门窗和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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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室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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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自然通风和采光
15
5.2 隔声
15
5.3 节能
16
6 建筑设备
17
6.1 给水排水
17
6.2 暖通和空调
17
6.3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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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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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
4.5.3 楼梯门、楼梯及走道总宽度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且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
4.5.5 小学宿舍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楼梯扶手应采用竖向栏杆,且杆件间净宽不应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不应大于0.20m。
4.5.6 七层及七层以上宿舍或居室最高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大于21m时,应设置电梯。
6.3.3 宿舍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3 供未成年人使用的宿舍,必须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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