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50-200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废止
-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3.1.6 间冷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换热设备的控制条件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当循环冷却水亮程流速小于0.3m/s时,应采取防腐涂层、反向冲洗等措施;
4 设备传热面水侧污垢热阻值应小于3.44×10-4m²·K/W;
5 设备传热面水倒粘附速率不应大于15mg/cm²·月,炼油行业不应大于20mg/cm²·月;
6 碳钢设备传热面水侧腐蚀速率应小于0.075mm/a,铜合金和不锈钢设备传热面水侧腐蚀速率应小于0.005mm/a。
3.1.7 闭式系统设备传热面水侧污垢热阻值应小于0.86×10-4m2·K/W,腐蚀速率应符合本规范第3.1.6条第6款规定。
3.2.7 循环冷却水不应作直流水使用。
6.1.6 再生水输配管网应设计为独立系统,并应设置水质、水量监测设施,严禁与生活用水管道连接。
8.1.7 加药间、药剂贮存间、酸贮罐附近应设置安全洗眼淋浴器等防护设施。
8.2.1 浓硫酸装卸和输送应采取负压抽吸、泵输送或重力自流,不应采用压缩空气压送。
8.2.2 浓硫酸贮罐应设安全围堰或放置于事故池内,围堰或事故池的容积应能容纳最大一个酸贮罐的容积,围堰内应做防腐处理并应设集水坑。酸贮罐应设防护型液位计和通气管,通气管上应设通气除湿设施。
8.5.1 液氯瓶应贮存在氯瓶间内,氯瓶间和加氯间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必须与其他工作间隔开,氯瓶间与加氯间之间不应设想通的门;
2 应设观察窗和直接通向室外的外开门;
3 氯瓶和加氯机不应靠近采暖设备并应避免日照;
4 应设通风设备和漏氯检测报警装置,通风量按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少于8次计算,通风孔应设在外墙下方;
5 室内电气设备及灯具应采用密闭、防腐类型产品,照明和通风设备的开关应设在室外;
6 氯瓶间和加氯间附近应设置空气呼吸器、抢救器材、工具箱;
7 氯瓶间应设置漏氯处理设施。
8.5.4 当液氯蒸发量不足时,应设置液氯蒸发器,严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氯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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