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37-2007: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废止
资源类型: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07-10-25
实施日期:2008-06-01
废止日期:2019-05-01
入库日期: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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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分级、规模和内容,布局与选址,场地规划等。
1 总则
6
2 术语
7
3 分级、规模和内容
8
3.1 分级
8
3.2 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
8
4 布局与选址
12
4.1 布局
12
4.2 选址
12
5 场地规划
13
5.1 建筑布置
13
5.2 场地与道路
13
5.3 场地绿化
13
5.4 室外活动场地
13
本规范用词说明
15
3.2.2 老年人设施新建项目的配建规模、要求及指标,应符合表3.2.2-1和表3.2.2-2的规定,并应纳入相关规
划。
注:表中所列各级老年公寓、养老院、老人护理院的每床位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均为综合指标,已包括服务设
施的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
3.2.3 城市旧城区老年人设施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的配建规模、要求应满足老年人设施基本功能的需要,其
指标不应低于本规范表3.2.2-1和表3.2.2-2中相应指标的70%,并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5.3.1 老年人设施场地范围内的绿地率:新建不应低于40%,扩建和改建不应低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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