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 术语、符号和代号;3. 基本规定; 4 变形控制测量; 5 沉降观测; 6. 位移观测37. 特殊变形观测; 8. 数据处理分析; 9. 成果整理与质量检查验收。
1 总则
8
2 术语、符号和代号
9
2.1 术语
9
2.2 符号
11
2.3 代号
13
3 基本规定
14
4 变形控制测量
19
4.1 一般规定
19
4.2 高程基准点的布设与测量
19
4.3 平面基准点的布设与测量
21
4.4 水准测量
23
4.5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28
4.6 水平角观测
31
4.7 距离测量
34
4.8 GPS 测量
36
5 沉降观测
39
5.1 一般规定
39
5.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
39
5.3 基坑回弹观测
40
5.4 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
42
5.5 建筑沉降观测
43
6 位移观测
47
6.1 一般规定
47
6.2 建筑主体倾斜观测
47
6.3 建筑水平位移观测
50
6.4 基坑壁侧向位移观测
53
6.5 建筑场地滑坡观测
54
6.6 挠度观测
57
7 特殊变形观测
60
7.1 动态变形测量
60
7.2 日照变形观测
62
7.3 风振观测
63
7.4 裂缝观测
64
8 数据处理分析
66
8.1 平差计算
66
8.2 变形几何分析
67
8.3 变形建模与预报
68
9 成果整理与质量检查验收
70
9.1 成果整理
70
9.2 质量检查验收
72
附录A 高程控制点标石、标志
74
附录B 水平位移观测墩及重力平衡球式照准标志
79
附录C 三角高程测量专用砚牌及配件
81
附录D 沉降观测点标志
83
附录E 沉降观测成果图
88
附录F 位移与特殊变形观测成果图
91
本规范用词说明
94
3.0.1 下列建筑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进行变形测量: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
2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
3 加层、扩建建筑;
4 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
5 需要积累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建筑。
3.0.11 当建筑变形观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告委托方,同时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或调整变形测量方案:
1 变形量或变形速率出现异常变化;
2 变形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
3 周边或开挖面出现塌陷、滑坡;
4 建筑本身、周边建筑及地表出现异常;
5 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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