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73-2008:钢制储罐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现行
资源类型: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08-11-27
实施日期:2009-08-01
废止日期:-
入库日期: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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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共分7 章和1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基础环墙设计、地基承载力及稳定性计算、地基变形计算、基础构造与材料。
GB50473-2008
1
1 总则
8
2 术语和符号
9
2.1 术语
9
2.2 符号
9
3 基本规定
12
3.1 一般规定
12
3.2 基础选型
14
3.3 荷载及荷载效应组合
17
3.4 抗震设防
18
3.5 环境保护
19
4 基础环墙设计
20
4.1 环墙厚度及环向力计算
20
4.2 环墙截面配筋
22
5 地基承载力及稳定性计算
24
5.1 承载力计算
24
5.2 稳定性计算
25
6 地基变形计算
26
6.1 一般规定
26
6.2 变形计算
27
6.3 地基变形观测
29
7 基础构造与材料
30
7.1 构造
30
7.2 材料
32
附录A 圆形面积上均布荷载作用下各点平均附加应力系数ai
34
本规范用词说明
38
附:条文说明
39
1 总则
41
3 基本规定
42
3.1 一般规定
42
3.2 基础选型
43
3.3 荷载及荷载效应组合
44
3.4 抗震设防
45
3.5 环境保护
45
4 基础环墙设计
46
4.1 环墙厚度及环向力计算
46
4.2 环墙截面配筋
47
5 地基承载力及稳定性计算
48
5.1 承载力计算
48
6 地基变形计算
49
6.1 一般规定
49
6.2 变形计算
51
7 基础构造与材料
52
7.1 构造
52
7.2 材料
54
3.1.1 储罐地基基础工程在设计前,应对建筑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3.3.2 储罐地基基础设计时,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验算地基承载力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戴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储罐地基变形允许值。
3 计算地基稳定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应为1.0。
4 在计算基础环墙环向力和承台内力、确定配筋及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至基础的荷载效应组合,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并应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当需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
3.4.1 大型罐区工程应对建筑场地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3.5.1 当储罐基础坐落在静流水源地或储存不可降解介质,且储罐存储介质泄漏会污染地下水或附近环境时,储罐基础部分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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