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97-2007: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现行
-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13.1.2 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16.1.1 金属电缆桥架及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2 非镀锌金属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
3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0.1.1 金属的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可挠性导管、金属线槽和明配的镀锌钢导管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以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为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
2 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焊跨接接地线 ;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明配时,连接处的两端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暗配时,可用圆钢作跨接地线熔焊连接。
3 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FN)干线连接。
4 非镀锌金属线槽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20.1.2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21.1.1 须接地、接零的灯具、开关 、插座等非带电的金属导体 ,应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栓,按TN接地系统要求实施接地。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相双孔插座的接线;面对插座,右孔或上孔接相线,左孔或下孔接零线。
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 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 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不得串联连接。
4 当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时,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21.1.2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载试验。
23.1.1 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5.1.6 防爆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26.1.1 电气设备的类型应符合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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