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88-2010: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规范废止
资源类型: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10-05-31
实施日期:2010-12-01
废止日期:2018-03-01
入库日期: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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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共分16 章和1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余热资源的确定、热力系统与装机规模,总平面布置,主厂房,余热锅炉及系统,汽轮机设备及系统,给水排水及设施,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电力系统,电气设备及系统,热工自动化,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建筑结构,辅助及附属设施等。
1 总则
12
2 术语
13
3 基本规定
15
4 余热资源的确定、热力系统与装机规模
16
4.1 余热资源的确定
16
4.2 热力系统及装机方案
16
5 总平面布置
17
5.1 一般规定
17
5.2 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布置
17
5.3 站区道路
18
5.4 管线布置
19
6 主厂房
20
6.1 一般规定
20
6.2 主厂房布置
20
6.3 检修设施
20
6.4 综合设施
21
7 余热锅炉及系统
22
7.1 一般规定
22
7.2 余热锅炉设备
22
7.3 余热锅炉与水泥生产线的连接
22
8 汽轮机设备及系统
24
8.1 一般规定
24
8.2 给水系统及给水泵
24
8.3 除氧器及给水箱
25
8.4 凝结水系统及凝结水泵
25
8.5 凝汽器及其辅助设施
26
9 给水排水及设施
27
9.1 一般规定
27
9.2 供水系统
27
9.3 冷却构筑物和循环水泵
27
10 水处理设备及系统
29
10.1 原水预处理及循环冷却水处理
29
10.2 锅炉补给水处理
29
10.3 给水、炉水校正处理及热力系统水汽取样
30
11 电力系统
31
12 电气设备及系统
33
12.1 电气主接线
33
12.2 站用电系统
33
12.3 站用电力室与主控制室布置
34
12.4 直流系统
34
12.5 电气测量仪表、继电保护
35
13 热工自动化
36
13.1 一般规定
36
13.2 控制方式
36
13.3 热工检测与自动调节
36
13.4 联锁
37
13.5 电源
37
1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38
15 建筑结构
40
15.1 一般规定
40
15.2 防火、防爆与安全疏散
41
15.3 建筑、结构设计
42
16 辅助及附属设施
44
附录A 余热发电和水泥生产线各建筑物(或构筑物)火灾危险性类别、最低耐火等级及最小防火间距
45
本规范用词说明
47
引用标准名录
48
5.3.1 站区道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车道。
7.1.1 余热锅炉与烧成系统连接时必须设置旁通管道。
8.3.4 采用热力除氧时,除氧器及水箱应设置安全阀及排汽管道。
14.0.8 站用高、低压开关柜室的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事故通风通风机的电气开关,应分别设置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位置。
15.2.4 每层建筑面积大于400m²的主厂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相邻车间设有能直接通向室外的门时,应将通向相邻车间的门兼作第二安全出口。主厂房内工作地点到最近外部出口或楼梯的距离不应超过50m。
15.2.6 配电室内最远点到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
15.2.8 配电室、电缆夹层、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当门外为公共走道或其他房间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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