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55-2007: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废止
收藏
-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种植屋面材料; 5 种植屋面设计; 6. 种植屋面施工; 7质量验收。
1 总则
7
2 术语
8
3 基本规定
10
4 种植屋面材料
12
4.1 一般规定
12
4.2 保温隔热材料
12
4.3 找坡材料.
13
4.4 耐根穿刺防水材料
13
4.5 过滤、排(蓄)水材料
16
4.6 种植土和种植植物
17
5 种植屋面设计
19
5.1 一般规定
19
5.2 建筑平屋面种植设计
20
5.3 建筑坡屋面种植设计
22
5.4 地下建筑顶板种植设计
25
5.5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种植设计
26
5.6 细部构造
27
6 种植屋面施工
29
6.1 一般规定
29
6.2 保温隔热层施工
30
6.3 找坡层(找平层)施工
30
6.4 普通防水层施工
31
6.5 耐根穿刺防水层施工
32
6.6 排(蓄)水层和过滤层施工
34
6.7 植被层施工
34
6.8 既有建筑屋面改造种植施工
35
6.9 绿化管理
36
7 质量验收
37
7.1 一般规定
37
7.2 种植屋面保温、防水工程质量验收
37
7.3 种植工程质量验收
38
附录A 种植屋面选用植物
40
本规程用词说明
43
3.0.1 新建种植屋面工程的结构承载力设计,必须包括种植荷载。既有建筑屋面改造成种植屋面时,荷载必须在屋面结构承载力允许的范围内。
3.0.7 种植屋面防水层的合理使用年限不应少于15 年。应采用二道或二道以上防水层设防,最上道防水层必须采用耐根穿刺防水材料。防水层的材料应相容。
5.1.7 花园式屋面种植的布局应与屋面结构相适应;乔木类植物和亭台、水池、假山等荷载较大的设施,应设在承重墙或柱的位置。
6.1.10 进场的防水材料和保温隔热材料,应按规定抽样复验,提供检验报告。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图书评论
暂无相关数据
我也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