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50-92: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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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目录
为防治洪水危害,保护城市安全,统一城市防洪规划、设计和建设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城市范围内的河〈江〉洪、海潮、山洪和泥石流防治等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 工矿区可参照执行.
1 总则
6
2 设计标准
7
2.1 城市等别和防洪标准
7
2.2 防洪建筑物级别
8
2.3 防洪建筑物安全超高
8
2.4 防洪建筑物稳定安全系数
9
3 总体设计
11
3.1 一般规定
11
3.2 河洪防治
12
3.3 海潮防治
12
3.4 山洪防治
12
3.5 泥石流防治
13
4 设计洪水和设计潮位
14
4.1 设计洪水
14
4.2 设计潮位
15
5 堤防
17
5.1 一般规定
17
5.2 防洪堤
18
5.3 防洪墙
19
5.4 基础处理
19
6 护岸及河道整治
21
6.1 一般规定
21
6.2 坡式护岸
21
6.3 重力式护岸
22
6.4 板桩式及桩基承台式护岸
23
6.5 顺坝和短丁坝护岸
24
6.6 河道整治
25
7 山洪防治
26
7.1 一般规定
26
7.2 小水库
26
7.3 谷坊
26
7.4 跌水和陡坡
27
7.5 排洪渠道
28
8 泥石流防治
30
8.1 一般规定
30
8.2 拦挡坝
31
8.3 停淤场
32
8.4 排导沟、改沟、渡槽
32
9 防洪闸
34
9.1 一般规定
34
9.2 闸址选择
34
9.3 总体布置
35
9.4 水力计算
36
9.5 结构与地基计算
36
10 交叉构筑物
38
10.1 桥梁
38
10.2 涵洞与涵闸
39
10.3 交通闸
40
10.4 渡槽
41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42
附加说明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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