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274-2008:城镇燃气调压器废止
资源类型:产品标准
发布日期:2008-02-29
实施日期:2008-08-01
废止日期:-
入库日期:20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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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是对GB 16802-1997《城镇燃气调压器》的修订。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欧洲标准EN334:2005《最高进口压力到10 MPa 的燃气调压器》,本标准与EN334的一致程度为非等效。
前言
3
l 范围
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
3 术语、定义和符号
6
4 分类与标记
12
5 结构与材料
13
6 技术要求
16
7 试验方法
19
8 检验规则
27
9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28
10 包装、运输、储存
29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橡胶材料物理机械性能
30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调压器橡胶件的使用寿命
31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流量特性
32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大流量调压器流量系数测定的替代方法
34
6.2 外密封
承压件和所有连接处应采用设计压力的1.1倍且不低于0.02MPa 进行外密封试验,在金属表面及各连接部位应无泄漏。
6.3.4 关闭性能
6.3.4.1 调压器应符合制造单位明示的关闭压力等级SG,其关闭压力等级SG 应符合表11 的规定。
6.3.4.2 调压器应符合制造单位明示的关闭压力区等级SZ 及相应的最小流量Qmin, 其关闭压力区等级SZ 应符合表12 的规定。
6.3.5 内密封
a) 出厂检验
在最大进口压力下作静特性试验时,在调压器关闭后2min和10min时分别测量出口压力,两次测得的出口压力应相同(考虑到测量精度及温度修正)。
b) 型式检验
在最太进口压力下作静特性试验时,在调压器关闭后5min和30min时分别测量出口压力,两次测得的出口压力应相同(考虑到测量精度及温度修正)。
6.7 承压件液压强度
6.7.1 承压件应按设计压力P 的1.5 倍且不低于P+0.2MPa进行液压强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试验期间无渗漏。
b) 卸载后,试件上任意两点间的残留变形不大于以下数值中的较大者:
一0.2%乘以该两点间距离;
一0.1mm
出厂试验不作残留变形评定。
6.7.2 金属隔板应进行撞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按本标准6.7.1的规定,应无侧漏和异常变形。
6.8.1 膜片耐压试验
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保压期间不应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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