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05:88:焦化厂、煤气厂含酚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废止
资源类型:团体标准
发布日期:1988-12-16
实施日期:1988-12-16
废止日期:-
入库日期:20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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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目录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 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 现批准《焦化厂、煤气厂含酣污水处理设计规范》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标准,编号为CECS05; 88 ,并推荐给各工程建设部 门的有关设计、施工和生产单位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交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 (上海国康路3 号)全国给水排水工程标准技术委员会。
CECS05:88
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5
第二章 预处理
7
第三章 生物处理
8
第四章 污泥处理及其他
10
附录一 本规范用词说明
11
附加说明
12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5
第二章 预处理
17
第三章 生物处理
19
第四章 污泥处理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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