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51-2002:烟囱设计规范废止
- 简介
- 目录
- 强制性条文
3.1.1 砖烟囱筒壁的材料应接下列规定采用:
烧结普通粘土砖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 ,水泥石灰混合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
3.1.3 石砌基础的材料应采用未风化的天然石材,并应根据地基土的潮湿程度接下列规定采用:
1 当地基土稍湿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MU30 的石材和强度等级不低于M5 的水泥砂浆砌筑;
2 当地基土很湿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MU30 的石材和强度等级不低于M7.5 的水泥砂浆砌筑;
3 当地基土含水饱和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MU40 的石材和强度等级不低于M10 的水泥砂浆砌筑。
3.2.2 基础及烟道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接下列规定采用:
1 刚性基础不应低于C15;
2 板式基础不应低于C20;
3 壳体基础不宜低于C30;
4 烟道不应低于C20.
4.1.6 对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工作寿命为100 年以上的烟囱,烟囱的重要性系数γ0不应小于1.1 ,其他情况不应小于1.0。烟囱的设计工作寿命应同其配套使用的建(构)筑物的设计工作寿命相同。
5.2.1 基本风压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规定的50年一遇的风压采用,但基本风压不得小于0.35kN/m²。 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烟囱,基本风压应按100 年一遇的风压采用。
5.6.1 烟囱内部的烟气温度,应按烟囱使用时的最高温度采用。
5.6.2 烟囱外部的空气温度,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计算烟囱量高受热温度和确定材料在温度作用下的折减系数时,应采用极端最高温度;
2 计算筒壁温度差时,应采用额端最低温度。
6.6.10 地震区的砖烟囱,其最小配筋不应小于表6.6.10 的规定。
7.1.1 本章适用于高度小于等于210m 的钢筋混凝土烟囱设计。
7.1.2 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设计,应进行下列几项计算或验算:
1 附加弯矩计算:
1)计算筒壁水平截面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附加弯矩。当在地震区时,由应计算地震作用下的附加弯矩。
2)计算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的附加弯矩,此时不应考虑地震作用。
2 水平截面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地震区的烟囱应分别按无地震作用和有地震作用两种情况进行计算。
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应力计算,应分别计算水平截面和垂直截面的混凝土和钢筋应力。
4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裂缝宽度验算。
8.1.4 套筒式和多管式烟囱应世行下列计算或验算:
1 承重外筒应进行水平截面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和水平裂缝宽度验算,除不考虑温度应力及温度对材料强度的影响外,均按本规范第7章有关公式进行计算。
2 排烟内筒的计算:
1)分段支撑的砖砌内筒,应进行受热温度和环箍或环筋针算;
2) 自立式砖砌内筒,除进行受热温度和环箍或环筋计算外,在地震区还应进行地震作用下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及顶部最大水平位移计算,
3)自立式钢内筒应进行强度、整体稳定、局部稳定、洞口补强及顶部最大水平位移计算;
4)悬挂式钢内筒应进行悬挂结点强度计算及悬挂下端最大水平位移计算。
3 验算水平位移最大值,应保证内外筒不相碰撞。
9.3.3 自立式钢烟囱的筒量最小厚度应满足下列条件:
11.6.7 板式基础的配筋量小直径和最大间距应符合表11.6.7的规定。
11.6.8 板式基础底板上都按构造配筋时,其钢筋最小直径与最大间距,应符合表11.6.8的规定。
11.6.12 壳体基础应配双层钢筋,其直径不小于12mm ,间距不大于200mm。 受力钢筋接头应采用焊接。当钢筋直径小于14mm时,亦可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40d,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壳体最小配筋率(径向和环向)均不应小于0.4%。上壳上下边缘附近构造环向钢筋应适当加强。
11.6.13 基础钢筋保护层应不小于40mm, 当无垫层肘,不应小于70mm。
13.1.1 对于以下可能影响航空器飞行安全的烟囱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1 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修建的烟囱;
2 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但在民用机场进近管制区域内【即以民用机场基准点(跑道中心点)为中心,以50km 为半径划定的区域】,修建高出地表150m的烟囱;
3 在建有高架直升机停机坪的城市中,修建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烟囱。
我也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