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5091-2017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场地、地基和基础
3.1 场地选择
3.2 地基持力层
3.3 特殊地基处理
3.4 地基基础
4 基本规定
4.1 房屋层数
4.2 房屋平面布置
4.3 结构材料
4.4 房屋结构布置和一般规定
5 砖砌体房屋
5.1 一般规定
5.2 砖砌体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6 砖木结构房屋
6.1 一般规定
6.2 砖木结构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7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结构房屋
7.1 一般规定
7.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结构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8 石结构房屋
8.1 一般规定
8.2 石结构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9 施工
9.1 钢筋的代换和锚固
9.2 钢筋的连接
9.3 砖砌体施工
9.4 石砌体施工
9.5 基础垫层施工
10 过梁
附录A 地震震级和地震烈度
附录B 山东省城镇Ⅱ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抗震设防烈度表
附录C 砂浆配比参考表
附录D 常用钢筋代换方法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3 场地、地基和基础
3.1 场地选择
4 基本规定
4.1 房屋层数
4.2 房屋平面和立面
4.3 结构材料
4.4 房屋结构布置和一般规定
5 砖砌体房屋
5.1 一般规定
5.2 砖砌体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6 砖木结构房屋
6.1 一般规定
6.2 砖木结构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7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结构房屋
7.1 一般规定
7.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结构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8 石结构房屋
8.1 一般规定
8.2 石结构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9 施工
9.3 砖砌体施工
9.4 石砌体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