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SG035-1989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型设备的代用
第三章钢材和标准零部件的代用
第四章配管材料的代用
第五章保温(玲)材料的代用
第六章防腐材料的代用
第七章土建材料的代用
第八章工业炉部件〈设备)及耐火材料的代用
第九章自控设备和材料的代用
第十章电气、电信设备和材料的代用
第十一章热工、暖通及给排水设备和材料的代用
第十二章文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