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476.3-2007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 可燃性粉尘场所的分类
4.1 通则
4.2 爆炸性粉尘环境场所分类目的
4.3 爆炸性粉尘环境场所分类程序
5 爆炸性粉尘环境的释放源
5.1 通则
5.2 释放源的确认
6 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区域
5.1 通则
6.2 粉尘区域
6.3 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区域示例
6.4 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区域范围
7粉尘层危险
8 文件
8.1 通则
8.2 图纸、数据表和记录表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场所分类的应用
A.1 无排气通风建筑物内的倒袋站
A.2 配置排气通风的倒袋站
A.3 建筑物外面配有光滑出口的集尘器和过滤器
A.4 无排风建筑物内的圆筒翻转装置
附录B(资料性附录) 热表面点燃粉尘层引起的火灾危险
B.1 规则1 5 mm及以下厚的粉尘层
B.2 规则2——大于5 mm~5 0 mm厚的粉尘层
B.3 规则3——超厚粉尘层
B.4 规则4——实验室研究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现场清理
C.1 引言
C.2 现场清理的水平
图1 场所分类图中的区域标识
图A.1 无排气通风建筑内的倒袋站
图A.2 配置排气通风的倒袋站
图A.3 建筑物外面配有光滑出口的集尘器和过滤器
图A.4 元排风建筑物内的圆筒翻转装置
图B.1 热表面点燃粉尘层引起的火灾危险
图B.2 粉尘层厚度增加时标记在设备上的允许最高表面温度的降低
表1 区域代号取决于可燃性粉尘存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