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1470-2011
1 总则
2 术语和定义
3 智能化系统级别划分
4 信息设施系统
4.1 一般规定
4.2 通信接入系统
4.3 计算机网络系统
4.4综合布线系统
4.5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4.6 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
4.7 室内移动覆盖系统
5 信息化应用系统
5.1 一般规定
5 .2 信息、发布系统
5.3 一卡通管理系统
5.4 排队叫号系统
5.5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
6 公共安全系统
6.1 一般规定
6.2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6.3 入侵报警系统
6.4 门禁管理系统
6.5 巡更管理系统
6.6 停车场管理系统
6.7 无线对讲系统
6.8 监控中心
7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7.1 一般规定
7.2 系统设计
7.3 系统功能要求
7.4能耗监测管理系统
8 智能化集成系统
8.1 一般规定
8.2 网点安防集成管理系统
8.3 建筑设备智能化集成管理系统
9 机房工程
9.1 一般规定
9.2 信息中心设备机房
9.3 其他机房
9.4 机房保障措施
10 综合管网系统
10.1 一般规定
10.2 室外通信管理
10.3 室内综合管理
附录A 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配置表
本规范使用词说明
规范性引用文件
条文说明
3 智能化系统级别圳分
4 信息设施系统
5 信息化应用系统
6 公共安全系统
7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8 智能化集成系统
9 机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