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规模增长迅速。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推进,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十二五”时期,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建设量显著增长,年均增速达到20%以上,约60%的现状地下空间为“十二五”时期建设完成。据不完全统计,地下空间与同期地面建筑竣工面积的比例从约10%增长到15%。尤其在人口和经济活动高度集聚的大城市,在轨道交通和地上地下综合建设带动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模增长迅速,需求动力充足。
利用类型丰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类型呈现多样化、深度化和复杂化的发展趋势。类型上,逐渐从人防工程拓展到交通、市政、商服、仓储等多种类型;开发深度上,由浅层开发延伸至深层开发;具体项目上,由小规模单一功能的地下工程发展为集商业、娱乐、休闲、交通、停车等功能于一体的地下城市空间。
系统性不足。城市地下空间作为城市地面空间的重要补充,只有建立有机联系才能发挥其提高城市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综合效益的作用。目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普遍存在系统性缺乏问题。一方面,城市地下空间之间连通性较差,同一地区相邻项目之间缺乏联系和贯通,存在零星、分散、孤立开发问题;另一方面,城市地下空间与地面空间协调不足,缺乏衔接,甚至相互矛盾,形成安全隐患。
基本情况掌握不足。大部分城市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基本现状掌握不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通过实施规划许可管理,对近期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情况较为了解,但对早期建设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情况缺乏掌握。此外,数据共享不足、沟通不畅、统计口径和标准不一致等问题,也导致一些地方地下空间调查进展不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