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161-201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 工程总体规划
第四章 系统配置
第一节 一般原则
第二节 线路
第三节 轨道结构
第四节 牵引与供电
第五节 基础通信
第六节 运行控制
第七节 车辆
第八节 车辆基地及配套工程
第九节 车站
第十节 房屋建筑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十一 节运营管理
第十二 节安全防护
第十三 节环境保护
第五章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本建设标准用词说明
附件 高速磁浮交通建设标准(试行)条文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 工程总体规划
第四章 系统配置
第一节 一般原则
第二节 线路
第三节 轨道结构
第四节 牵引与供电
第五节 基础通信
第六节 运行控制
第七节 车辆
第八节 车辆基地及配套工程
第九节 车站
第十节 房屋建筑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十一节 运营管理
第十二节 安全防护
第十三节 环境保护
第五章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