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S 328:2012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材料
5 设计选用和构造
5.1 设计选用
5.2 构造
6 基层要求和处理
6.1 基层要求
6.2 基层处理
7 施工
7.1 一般规定
7.2 施工条件
7.3 施工工艺
8 成品保护
8.1 一般规定
8.2 水泥基耐磨地坪系统、渗透型液体硬化地坪系统、水泥基和石膏基自流平地坪系统成品保护
8.3 环氧树脂地坪系统、甲基丙烯酸甲酯地坪系统、乙烯基酯树脂地坪系统成品保护
8.4 聚氨酯地坪成品保护
9 质量检验与验收
9.1 一般规定
9.2 主控项目
9.3 一般项目
9.4 验收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 条文说明
1 总则
3 基本规定
5 设计选用和构造
5.1 设计选用
5.2 构造
6 基层要求和处理
6.1 基层要求
6.2 基层处理
7 施工
7.1 一般规定
7.2 施工条件
7.3 施工工艺
8 成品保护
8.2 水泥基耐磨地坪系统、渗透型液体硬化地坪系统、水泥基和石膏基自流平地坪系统成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