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J08-2137-2014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4.1 一般规定
4.2 节能诊断
4.3 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
4.4 设计要求
4.5 材料要求
4.6 施工要求
4.7 验收要求
5 供暖、通风和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节能改造
5.1 一般规定
5.2 节能诊断
5.3 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
5.4 设计要求
5.5 设备要求
5.6 施工要求
5.7 验收要求
6 电力与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6.1 一般规定
6.2 节能诊断
6.3 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
6.4 设计要求
6.5 设备要求
6.6 施工要求
6.7 验收要求
7 检测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
7.1 一般规定
7.2 节能诊断
7.3 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
7.4 设计要求
7.5 设备要求
7.6 施工要求
7.7 验收要求
8 节能改造后评估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4.3 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
4.4 设计要求
4.5 材料要求
4.6 施工要求
5 供暖、通风和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节能改造
5.1 一般规定
5.2 节能诊断
5.3 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
5.4 设计要求
5.5 设备要求
5.6 施工要求
5.7 验收要求
6 电力与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6.1 一般规定
6.2 节能诊断
6.3 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
6.4 设计要求
6.5 设备要求
7 检测与控制系统节能改造
7.1 一般规定
7.2 节能诊断
7.3 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
7.4 设计要求
7.5 设备要求
7.6 施工要求
8 节能改造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