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
第三章 电真空器件厂
第一节 黑白显像管玻壳厂
第二节 彩色显像管玻壳厂
第三节 黑白显像管总装厂
第四节 彩色显像管总装厂
第五节 超高频电子管厂
第四章 微电子器件厂
第一节 集成电路厂
第三节 半导体分立器件厂
第五章 电子整机厂
第一节 大型电子整机厂
第二节 中型电子整机厂
第三节 小型电子整机厂
第六章 电子元件厂
第一节 接插件厂
第二节 继电器厂
第三节 微电机厂
第四节 阻容元件厂
第七章 化学电源、电线电缆厂
第一节 化学电源厂
第二节 电线电缆厂
第八章 研究所
第一节 整机类研究所
第二节 元器件类研究所
第三节 信息类研究所
附录 建设用地指标统一计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