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532-2009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3 矿区机关设备修理厂
3.1 一般规定
3.2 矿山机械修理车间
3.3 液压支架修理车间
3.4 矿山电气修理车间
3.5 综合辅助车间
3.6 综合辅助车间
3.7 计量室、理化试验
3.8 仓库
4 矿区自营标准规矩铁路车辆修理厂
5 总图运输
6 厂区建筑
6.1 一般规定
6.2 生产建筑
7 供配电和智能化
7.1 供配电和照明
7.2 厂区通信
7.3 厂区安全生产监控系统
7.4 厂区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8.1 采暖和供热
8.2 通风与空气调节
9 给水、排水
10 节能
10.1 一般规定
10.2 工艺节能
10.3 总图、榆树节能
10.4 建筑节能
10.5 供配电节能
10.6 采暖通风节能
10.7 给排水节能
11 职业安全卫生
11.1 一般规定
11.2 安全
11.3 防尘、防毒
11.4 噪声及振动控制
11.5 防暑、防寒
12 环境保护
12.1 一般规定
12.2 污染防治
13 技术经济
13.1 一般规定
13.2 劳动定员及劳动生产率
13.3 投资概算
附录A 宜向外委托修理的机电设备
附录B 矿区内部修理分工
附录C 各类机械设备修理周期和使用年限
附录D 电动机、变压器、开关修理周期和使用年限
附录E 标准轨距铁路车辆检修周期和库停时间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3 矿区机关设备修理厂
3.1 一般规定
3.2 矿山机械修理车间
3.3 液压支架修理车间
3.4 矿山电气修理车间
3.5 综合辅助车间
3.6 综合辅助车间
3.7 计量室、理化试验
3.8 仓库
4 矿区自营标准规矩铁路车辆修理厂
5 总图运输
6 厂区建筑
6.1 一般规定
6.2 生产建筑
6.3 行政、生活建筑
7 供配电和智能化
7.1 供配电和照明
7.2 厂区通信
7.3 厂区安全生产监控系统
7.4 厂区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8.1 采暖和供热
8.2 通风与空气调节
9 给水、排水
10 节能
10.1 一般规定
10.2 工艺节能
10.3 总图、榆树节能
10.4 建筑节能
10.5 供配电节能
10.6 采暖通风节能
11 职业安全卫生
11.2 工艺节能
11.3 总图、运输节能
11.4 建筑节能
12 环境保护
12.1 一般规定
12.2 污染防治
13 技术经济
13.1 一般规定
13.2 劳动定员及劳动生产率
13.3 投资概算
6.3 行政 生活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