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
  • 第二章 电气部分
  • 第一节 主变压器
  • 第二节 电气主接线
  • 第三节 所用电源和操作电源
  • 第四节 控制室
  • 第五节 二次接线
  • 第六节 照明
  • 第七节 并联电容器装置
  • 第八节 电缆敷设
  • 第九节 运动和通信
  • 第十节 屋内外配电装置
  • 第十一节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 第十二节 电测量仪表装置
  • 第十三节 过电压保护
  • 第十四节 接地
  • 第四章 土建部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二节 荷载
  • 第三节 建筑物
  • 第四节 构筑物
  • 第五节 采暖通风
  • 第六节 防火
  • 附录一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二 地下管线相互交叉或与道路交叉的最小垂直净距
  • 附录三 挠度及裂缝的限值
  • 附录四 建筑物均布活荷载及有关系数
  • 附录五 砖抗震横墙的最大间距
  • 附录六 多层砖承重建筑局部尺寸限值
  • 附录七 人字柱平面内、外压的计算长度
  • 附录八 打拉线(条)柱平面内、外压杆的计算长度
  • 附录九 变电所建筑物、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 附录十 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的最小防火净距
  • 附录十一 本规范用词说明
  • 附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