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5133-2022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服务场所
3.2 服务人员
3.3 值守
3.4 服务时限
3.5 档案管理
3.6 标识管理
3.7 管理制度
3.8 专项要求
4 查验接收
5 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5.1 一般规定
5.2 巡检
5.3 共用部位管理
5.4 共用部位维护
6 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6.1 一般规定
6.2 道路、停车场(库)
6.3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6.4 给排水系统
6.5 空调通风系统
6.6 供配电系统
6.7 消防系统
6.8 防避雷系统
6.9 人防王程
7 公共卫生保洁服务
7.1 一般规定
7.2 服务内容与标准
8 园林绿化养护
8.1 一般规定
8.2 绿地
8.3 园林树木
8.4 花坛
8.5 植物、花卉摆设
9 公共秩序维护
9.1 一般规定
9.2 组织
9.3 巡查
9.4 车辆通行、停放
9.5 消防管理
9.6 秩序监控
9.7 应急处置
9.8 社区警务协作
10 服务检查
10.1 物业自检
10.2 物业服务评价
11 特别约定
11.1 专项服务
11.2 特约服务
附录A 住宅物业专项服务标准
附录B 商务写字楼和办公楼物业专项服务标准
附录C 公众物业专项服务标准
附录D 医院物业专项服务标准
附录E 学校物业专项服务柄准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3 基本规定
3.1 服务场所
3.2 服务人员
3.4 服务时限
3.5 档案管理
3.6 标识管理
3.7 管理制度
4 查验接收
5 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5.1 一般规定
5.3 共用部位管理
5.4 共用部位维护
6 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6.1 一般规定
6.2 道路、停车场(库)
6.3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6.4 给排水系统
6.5 空调通风系统
6.6 供配电系统
6.8 防避雷系统
6.9 人防王程
7 公共卫生保洁服务
7.1 一般规定
8 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8.1 一般规定
9 公共秩序维护
9.1 一般规定
9.2 组织
9.3 巡查
9.4 车辆通行、停放
9.5 消防管理
9.6 秩序监控
9.7 应急处置
9.8 社区警务协作
10 服务检查
10.1 物业自检
10.2 物业服务评价
11 特别约定
11.1 专项服务
11.2 特约服务
附录A 住宅物业专项服务标准
附录B 商务写字楼和办公楼物业专项服务标准
附录C 公众物业专项服务标准
附录D 医院物业专项服务标准
附录E 学校物业专项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