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2000-2022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消防施工质量验收程序
5 消防产品进场检验
5.1 一般规定
5.2 质量证明文件核查
5.3 外观质量检查
5.4 复验和现场试验
5.5 设备开箱检验
6 建筑总平面及平面布置
6.1 一般规定
6.2 建筑总平面
6.3 建筑平面布置
6.4 有特殊要求场所的建筑布局
7 建筑构造
7.1 一般规定
7.2 防火和防烟分区
7.3 疏散门、疏散走道、消防电梯
7.4 防火封堵
8 建筑保温与装修
8.1 一般规定
8.2 建筑保温及外装修
8.3 建筑内部装修
9 消防给水及灭火系统
9.1 一般规定
9.2 消防水源及供水设施
9.3 消火栓系统
9.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9.5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9.6 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
9.7 气体灭火系统
9.8 泡沫灭火系统
9.9 建筑灭火器
10 消防电气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1 一般规定
10.2 消防电源及配电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11.1 一般规定
11.2 防烟系统
11.3 排烟系统
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2.1 单位工程验收阶段的消防查验
12.2 项目工程验收阶段的消防查验
12.3 竣工验收阶段的消防查验
12.4 FAS功能验收
12.5 消防控制室验收
12.6 防烟排烟系统验收
附录A 资料整理归档目录
附录B 消防工程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C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附录D 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查验记录
附录E 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查验报告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消防施工质量验收程序
5 消防产品进场检验
5.1 一般规定
5.2 质量证明文件核查
5.3 外观质量检查
5.4 复验和现场试验
5.5 设备开箱检验
6 建遗总平面及平面布置
6.1 一般规定
6.4 有特殊要求场所的建筑布局
7 建筑构造
7.1 一般规定
7.2 防火和防烟分区
7.4 防火封堵
8 建筑保温与装修
8.2 建筑保温及外装修
9 消防给水及灭火系统
9.5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10 消防电气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2 消防电源及配电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2.4 FAS功能验收
12.6 防烟排烟系统验收
附录E 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查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