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政办发[2021]45号
  • 一、发展基础
  • (一)规划背景
  • (二)工作基础
  • (三)存在问题
  • (四)形势分析
  • 二、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
  • (二)基本原则
  • (三)总体目标
  • (四)指标体系
  • 三、改善自然生态环境
  • (一)提升自然生态本底质量
  • (二)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
  • (三)塑造山水田园美丽乡村
  • (四)完善生态空间服务功能
  • 四、提升人工建设环境
  • (一)统筹区域人居环境建设
  • (二)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 (三)转变县城开发建设方式
  • (四)提升小城镇的建设水平
  • (五)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 (六)促进建筑绿色低碳发展
  • 五、优化社会人文环境
  • (一)保护传承历史文化
  • (二)营造理想城市风貌
  • (三)塑造文明乡村风貌
  • (四)全面改善居住条件
  • (五)建设全龄友好社会
  • (六)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 六、加强人居环境治理
  • (一)创新城市治理方式
  • (二)加强村庄建设管理
  • (三)构建新型治理格局
  •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一)加强党的领导
  • (二)健全评价制度
  • (三)强化法规保障
  • (四)完善标准体系
  • (五)强化项目支撑
  • (六)加大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