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村[2021]177号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意义
(1)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核心内涵
(2) 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时代意义
1.4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基本原则
(1) 核心在党建
(2) 基础是自然村
(3) 主体是村民
(4) 多方联动是关键
(5) 共同发展是目标
(6) 政策制度是保障
(7) 专业技术是支撑
第二章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工作组织框架
2.1 因地制宜,分类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
(1) 重点帮扶型
(2) 巩固提升型
(3) 先行示范型
2.2 项目推进一体化
(1) 统筹区域项目,分类整合
(2) 采取适宜模式,分批推进
2.3 资金使用一体化
(1) 科学统筹资金,依规管理
(2) 合理分配资金,集约使用
2.4 行动流程一体化
(1) 明确“县(市、区)-镇-村”权责,组团作战
(2) 实现多专业全过程支持,协同行动
2.5 鼓励村民多种形式参与
第三章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实施操作方法
3.1 决策共谋
(1) 调动多方力量,协同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
(2) 汇聚多方需求,制定引领实施的建设发展行动计划
(3) 以实施项目为平台,整合多渠道资金投入美丽乡村 共同缔造
3.2 发展共建
(1) 共同开展“五美”建设
(2) 共同开展资金使用机制建设
(3) 共同开展各方主体能力提升建设
3.3 建设共管
(1) 建立项目全过程管理流程
(2) 建立“共同缔造工作专班+共同缔造党小组”管理机制
(3) 建立适应乡村建设特点的建设管理技术导则
3.4 效果共评
(1) 开展多类型评比活动
(2) 开展村民自评工作
3.5 成果共享
(1) 村庄环境
(2) 村庄治理
(3) 村庄发展
第四章 县(市、区)、镇、村、专业团队做法要点
4.1 县(市、区)、镇:从决策者转变为支持者、引导者、激励者
(1) 搭建多方联动的工作组织平台
(2) 出台示范创建实施方案与项目管理办法
(3) 开展培训基地建设和人才培养活动
(4) 策划打擂比武活动,以评促建
(5) 开展多形式总结与推广
4.2 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
(1) 建立一套新型乡村自治体系
(2) 激活内生动力撬动社会力量
(3) 科学推进共同缔造项目行动
(4) 开展一系列评比活动与公益活动
(5) 形成凝聚村民生产生活共识的村规民约
4.3 专业团队:由主角转变为参谋亲戚、新乡民
(1) 组建一支多专业联合团队
(2) 协助建立一套政策标准体系
(3) 协助开展需求台账摸查与村庄资源评估
(4) 开展一系列陪伴式驻村服务
(5) 探索可复制可推广新方法新技术
附件
附图1: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工作组织框架
附图2: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实施操作方法
附图3:县(市、区)、镇、村专业团队做法要点
广东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共同缔造实施指引
第一章 总则
01 适用范围
02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意义
03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工作组织框架
01 因地制宜,分类开展美丽乡村共同缔造
02 项目推进一体化
03 资金使用一体化
04 行动流程一体化
05 鼓励村民多种形式参与
第三章 美丽乡村共同缔造的实施操作方法
01 决策共谋
02 发展共建
03 建设共管
04 效果共评
05 成果共享
第四章 县(市、区)、镇、村、专业团队做法要点
01 县(市、区)、镇:从决策者转变为支持者、引导者、激励者
02 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
03 专业团队:由主角转变为参谋亲戚、新乡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