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市[2022]11号
  • 一、总体要求
  • (一)规划背景
  • (二)指导思想
  • (三)基本原则
  • 二、发展目标
  • (一)2035年远景目标
  •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 三、主要任务
  • (一)加快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 1.完善智能建造政策和产业体系
  • 2.夯实标准化和数字化基础
  • 3.推广数字化协同设计
  • 4.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 5.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
  • 6.加快建筑机器人研发和应用
  • 7.推广绿色建造方式
  • (二)健全建筑市场运行机制
  • 1.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 2.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
  • 3.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 4.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
  • 5.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 6.完善工程监理制度
  • 7.深化工程造价改革
  • (三)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
  • 1.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
  • 2.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3.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 (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 1.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
  • 2.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 3.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 (五)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 1.提升工程建设标准水平
  • 2.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
  • 3.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 4.构建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新局面
  • 5.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 6.优化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 7.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和信息化
  • (六)稳步提升工程抗震防灾能力
  • 1.健全工程抗震防灾制度和标准体系
  • 2.严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 3.推动工程抗震防灾产业和技术发展
  • 4.提升抗震防灾管理水平和工程抗震能力
  • (七)加快建筑业“走出去”步伐
  • 1.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
  • 2.提高企业对外承包能力
  • 3.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 四、保障措施
  • (一)强化规划实施
  • (二)开展评估考核
  • (三)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