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949-2021
1 总则
2 制图要求
2.1 一般规定
2.2 绘图基准
2.3 底图要求
2.4 图形绘制要求
2.5 注记绘制要求
2.6 图界绘制要求
3 图层命名
3.1 图层命名规则
3.2 基础数据图层命名
3.3 用地规划专题图图层命名
3.4 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
4 图例与符号
4.1 用地规划图例
4.2 规划要素符号
附录A 规划分区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附录B 用地分类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附录C 控制分区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附录D 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与图例绘制规则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1 总则
2 制图要求
2.2 绘图基准
2.3 底图要求
3 图层命名
3.1 专题图图层命名规则
3.2 基础数据图层命名
3.3 用地规划专题图图层命名
3.4 规划要素符号图层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