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TS/T163-1-2021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港作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4.1 一般规定
  • 4.2 计算方法
  • 4.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 4.4 排放因子获取方法和途径
  • 5 水平运输车辆和集疏运卡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5.1 一般规定
  • 5.2 计算方法
  • 5.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 5.4 排放因子获取方法和途径
  • 6 集疏运铁路内燃机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6.1 一般规定
  • 6.2 计算方法
  • 6.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 6.4 排放因子获取方法和途径
  • 7 靠港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7.1 一般规定
  • 7.2 计算方法
  • 7.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 7.4 排放因子获取方法和途径
  • 8 生产配套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9 排放清单的编制、验证、评估和应用
  • 9.1 排放清单的编制
  • 9.2 数据质量控制
  • 9.3 排放清单的验证、评估和应用
  • 附录A 集装箱码头港作机械排放因子推荐值
  • 附录B 集装箱码头水平运输车辆和集疏运卡车排放因子推荐值
  • 附录C 集装箱码头集疏运铁路内燃机车排放因子推荐值
  • 附录D 集装箱码头靠港船舶排放因子推荐值
  • 附录E 集装箱码头排放源活动水平调查统计样表
  • 附录F 集装箱码头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成果样表
  • 附录G 本指南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附加说明 本指南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 条文说明
  • 1 总则
  • 3 基本规定
  • 4 港作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4.1 一般规定
  • 4.2 计算方法
  • 4.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 4.4 排放因子获取方法和途径
  • 5 水平运输车辆和集疏运卡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5.1 一般规定
  • 5.2 计算方法
  • 5.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 6 集疏运铁路内燃机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6.1 一般规定
  • 6.2 计算方法
  • 7 靠港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7.1 一般规定
  • 7.2 计算方法
  • 7.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 8 生产配套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 9 排放清单的编制、验证、评估和应用
  • 9.2 数据质量控制
  • 附录A 集装箱码头港作机械排放因子推荐值
  • 附录B 集装箱码头水平运输车辆和集疏运卡车排放因子推荐值
  • 附录C 集装箱码头集疏运铁路内燃机车排放因子推荐值
  • 附录D 集装箱码头靠港船舶排放因子推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