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163-1-2021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港作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4.1 一般规定
4.2 计算方法
4.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4.4 排放因子获取方法和途径
5 水平运输车辆和集疏运卡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5.1 一般规定
5.2 计算方法
5.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5.4 排放因子获取方法和途径
6 集疏运铁路内燃机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6.1 一般规定
6.2 计算方法
6.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6.4 排放因子获取方法和途径
7 靠港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7.1 一般规定
7.2 计算方法
7.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7.4 排放因子获取方法和途径
8 生产配套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9 排放清单的编制、验证、评估和应用
9.1 排放清单的编制
9.2 数据质量控制
9.3 排放清单的验证、评估和应用
附录A 集装箱码头港作机械排放因子推荐值
附录B 集装箱码头水平运输车辆和集疏运卡车排放因子推荐值
附录C 集装箱码头集疏运铁路内燃机车排放因子推荐值
附录D 集装箱码头靠港船舶排放因子推荐值
附录E 集装箱码头排放源活动水平调查统计样表
附录F 集装箱码头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成果样表
附录G 本指南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加说明 本指南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条文说明
1 总则
3 基本规定
4 港作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4.1 一般规定
4.2 计算方法
4.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4.4 排放因子获取方法和途径
5 水平运输车辆和集疏运卡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5.1 一般规定
5.2 计算方法
5.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6 集疏运铁路内燃机车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6.1 一般规定
6.2 计算方法
7 靠港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7.1 一般规定
7.2 计算方法
7.3 排放源活动水平获取方法和途径
8 生产配套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
9 排放清单的编制、验证、评估和应用
9.2 数据质量控制
附录A 集装箱码头港作机械排放因子推荐值
附录B 集装箱码头水平运输车辆和集疏运卡车排放因子推荐值
附录C 集装箱码头集疏运铁路内燃机车排放因子推荐值
附录D 集装箱码头靠港船舶排放因子推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