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S/T162-2021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基本资料
4 功能划分、分类和建设内容
4.1 功能划分
4.2 分类和设置
4.3 建设内容
5 建设规模
5.1 一般规定
5.2 水域规模
5.3 陆域规模
6 选址
6.1 一般规定
6.2 选址要求
7 总体布置
7.1 一般规定
7.2 高程和竖向设计
7.3 水域布置
7.4 陆域布置
8 配套设施
8.1 一般规定
8.2 房屋建筑
8.3 道路和场地
8.4 给水和排水
8.5 供配电、照明与控制
8.6 信息化和助航设施
8.7 环保与节能
8.8 消防
8.9 安全
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条文说明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2 基本资料
4 功能划分、分类和建设内容
4.1 功能划分
4.2 分类和设置
5 建设规模
5.2 水域规模
5.3 陆域规模
6 选址
6.1 一般规定
7 总体布置
7.3 水域布置
7.4 陆域布置
8 配套设施
8.3 道路和场地
8.6 信息化和助航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