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安[2021]4号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指挥小组组成
2.2 组织机构职责
2.2.1 指挥小组职责
2.2.2 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
2.2.3 指挥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2.2.4 设区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2.2.5 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洪防台防涝专家工作组职责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工作
3.1.1 工作机构
3.1.2 预案编制
3.1.3 隐患排查
3.2 预警信息
3.2.1 信息来源
3.2.2 响应级别
4 响应工作
4.1 响应原则
4.2 防洪防台防涝响应
4.2.1 Ⅳ级响应
4.2.2 Ⅲ级响应
4.2.3 Ⅱ级响应
4.2.4 Ⅰ级响应
4.3 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4.4 灾后处置
4.4.1 灾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4.2 上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 保障措施
5.1 应急队伍保障
5.2 应急物资保障
5.3 通信与信息保障
5.4 应急技术保障
5.5 其他保障
6 宣传、培训和演练
6.1 宣传教育
6.2 培训
6.3 演练
7 附则
7.1 新闻报道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7.4 预案实施时间
8 附件
8.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