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5060-2021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3.1 总体要求
3.2 评价指标
3.3 评价方法
3.4 评价等级设置
4 控制项
4.1 污水处理系统
4.2 污泥处理处置系统
4.3 恶臭气体处理系统
4.4 厂界环境噪声控制系统
4.5 设备及设施维护系统
4.6 中央控制系统
4.7 信息管理系统
5 评分项
5.1 人员配置
5.2 运行经费
5.3 污水处理负荷及污染物消减率
5.4 污水及污泥处理质量
5.5 运行成本
5.6 恶臭气体及环境噪声
5.7 构筑物及设备
5.8 化验分析
5.9 操作管理
5.10 安全及规章制度
5.11 计量仪器、仪表和器具
5.12 自动监控测量仪器设备
5.13 厂容厂貌
5.14 节能减排
5.15 档案管理
附录A 控制项评分标准表
附录B 评分项考核标准表
附录C 污水化验分析项目、频次分值表
附录D 污泥分析化验项目及检测周期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3 基本规定
3.1 总体要求
3.2 评价指标
3.3 评价方法
3.4 评价等级设置
4 控制项
4.1 污水处理系统
4.2 污泥处理处置系统
4.3 恶臭气体处理系统
4.4 厂界环境噪声控制系统
4.5 设备及设施维护系统
4.6 中央控制系统
4.7 信息管理系统
5 评分项
5.1 人员配置
5.6 恶臭气体及环境噪声
5.7 构筑物及设备
5.8 化验分析
5.9 操作管理
5.10 安全及规章制度
5.11 计量仪器、仪表和器具
5.12 自动监控测量仪器设备
5.13 厂容厂貌
5.14 节能减排
5.15 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