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93-2021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协同管理
5 模型要求
5.1 一般规定
5.2 模型精细度要求
5.3 命名规则
5.4 版本管理
6 交付和审核
6.1 一般规定
6.2 交付物要求
6.3 审核要求
附录A 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附录B 工程总体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C 总体设计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D 管廊建筑、结构专业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E 开挖支护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F 给水、再生水管道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G 排水管渠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H 天然气管道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J 电力电缆系统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K 通信线缆系统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L 管廊排水系统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M 消防系统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N 通风系统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P 廊内供配电、照明系统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Q 监控与撮警系统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R 标识系统信息交付要求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协同管理
5 模型要求
5.1 一般规定
5.2 模型精细度要求
5.3 命名规则
5.4 版本管理
6 交付和审核
6.1 一般规定
6.2 交付物要求
6.3 审核要求
附录A 模型元素交付要求
附录B 工程总体信息交付要求
附录C~R 模型元素信息交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