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F-2020-172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3 改造基础设施
3.1 道路交通
3.2 楼梯间及楼道整修
3.3 给排水及供暖设施
3.4 电力、通信设施
3.5 建筑防雷
3.6 燃气设施
3.7 环卫设施
3.8 屋面修缮
3.9 消防设施
3.10 安防设施
4 完善居住环境
4.1 节能改造
4.2 文体、休闲设施
4.3 无障碍及适老性设施
4.4 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4.5 立面改造
4.6 绿化改造
4.7 机动车停车设施
4.8 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4.9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4.10 信包箱及快递设施
4.11 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4.12 其他设施
5 提升服务功能
5.1 社区服务设施
5.2 托幼设施
5.3 物理环境提升
6 打造小区特色
6.1 小区特色培育
6.2 小区亮化
6.3 围墙形象提升
7 绿色化改造技术措施
8 方案实施程序
附录A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
附录B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入户调查表
本导则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