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C-2020-329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基础类改造
4.1 建筑
4.2 道路
4.3 供水
4.4 排水
4.5 电力
4.6 电信
4.7 供气
4.8 供热
4.9 环卫设施
4.10 消防设施
4.11 安防设施
4.12 信息发布设施
4.13 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
5 完善类改造
5.1 节能改造
5.2 加装电梯
5.3 拆违拆临
5.4 绿化
5.5 公共照明
5.6 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5.7 适老化与无障碍设施
5.8 停车库(场)
5.9 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
5.10 智能快件箱、信包箱
5.11 文化休闲设施
5.12 体育健身设施
5.13 物业用房
5.14 特色风貌
6 提升类改造
6.1 养老设施
6.2 托育设施
6.3 教育设施
6.4 助餐设施
6.5 医疗卫生设施
6.6 家政保洁
6.7 便民市场、便利店
6.8 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
6.9 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
6.10 社区服务用房(站)
6.11 智慧化社区
6.12 景观绿化
6.13 海绵化改造
6.14 供水
6.15 道路
6.16 安防设施
7 组织实施
7.1 一般规定
7.2 开展居民意愿调查
7.3 编制改造方案
7.4 推进项目实施
7.5 项目验收
7.6 满意度调查
8 长效管理
附录A 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愿调查表
附录B 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附录C 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
附录D 引用标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