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763-2020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评估方法与测区抽样
4.1 评估方法
4.2 测区抽样
5 过程评估
5.1 一般规定
5.2 分值计算方法
5.3 地基与基础丁程
5.4 主体结构工程
5.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5.6 屋面工程
5.7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工程
5.8 消防工程
5.9 通风与空调工程
5.10 建筑电气工程
5.11 智能建筑工程
5.12 建筑节能工程
5.13 园林工程
6 交付评估
6.1 一般规定
6.2 分值计算与等级划分
6.3 毛坯户内
6.4 装修户内
6.5 公共部位
6.6 外立面及屋面
6.7 园林景观
附录A 过程评估内容
附录B 交付评估内容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3 基本规定
4 评估方法与测区抽样
4.1 评估方法
4.2 测区抽样
5 过程评估
5.1 一般规定
5.2 分值计算方法
6 交付评估
6.2 分值计算与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