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G-2017-22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编制原则
1.4 编制范围
2 规划控制单元
2.1 划分目的
2.2 划分原则
2.3 单元规模
3 地块
3.1 划分目的
3.2 划分原则
3.3 地块规模
4 控制内容与控制方式
4.1 规划层次与控制方式
4.2 主导功能与规模
4.3 土地利用与开发
4.4 综合交通规划
4.5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6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4.7 综合防灾规划
4.8 绿地系统规划
4.9 “五线”控制规划
4.10 城市设计引导
5 分区引导
5.1 分区划分
5.2 分区编制要点
6 编制内容
6.1 功能定位与土地使用
6.2 综合交通规划
6.3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6.4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6.5 综合防灾规划
6.6 绿地系统与环境保护规划
6.7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6.8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6.9 “五线”控制规划
6.10 城市设计引导
6.11 装配式建筑发展引导规划
7 成果构成
7.1 规划文本
7.2 规划图纸
7.3 附件
7.4 成果形式
8 产业园区控规
8.1 编制原则
8.2 园区控规的一般规定
8.3 园区控规编制侧重点
9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