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276-2002
1 总则
2 术语和定义
3 水文测站级(类)别划分原则
3.1 水文站
3.2 其他水文测站
3.3 水文实验站和报汛站
4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与技术装备原则
4.1 水文测站防洪、测洪建设标准
4.2 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原则
4.3 水文测站技术装备原则
4.4 水文测站以上水文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原则
5 水文测站基础设施
5.1 基础设施构成
5.2 测验河段基础设施
5.3 水位观测设施
5.4 流量及泥沙测验设施
5.5 降水、蒸发、地下水、水质测验设施及水文实验站设施
5.6 生产、生活及附属工程用房
5.7 供电、给排水、取暖、通信设施
5.8 其他设施
6 水文测站技术装备
6.1 水位观测设备
6.2 流量测验设备
6.3 泥沙测验设备
6.4 降水、蒸发等气象要素观测设备
6.5 水质监测设备
6.6 地下水监测设备
6.7 墒情、冰情、水温监(观)测及测绘仪器设备
6.8 通信与数据传输设备
6.9 其他设备
7 测站以上水文机构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
7.1 地市以下水文勘测队
7.2 地市水文(水资源)机构
7.3 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水文机构
7.4 水库、河道测绘队
8 水文基本建设项目分类与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
8.1 水文基本建设项目分类
8.2 水文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估)算费用构成
附录A 水文测站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汇总表
附录B 水文测站主要仪器设备配置汇总表
本标准的用词和用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