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F-2019-68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一)空气质量监测
(二)酸雨监测
(三)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二、水环境质量监测
(四)地表水水质监测
(五)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六)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七)省级河(湖)长制管理断面水质监测
(八)地表水生物监测
(九)流域生态补偿水质监测
三、土壤环境监测
(十)土壤环境例行监测
四、生态及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十一)生态状况监测
(十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十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十四)农田灌溉水质监测
五、声环境质量监测
(十五)声环境质量监测
六、污染源监测
(十六)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十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
七、专项监测
(十八)中俄界河联合监测
(十九)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
八、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二十)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九、环境质量报告编制
(二十一)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
(二十二)其他环境质量报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