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GT22803-2016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三(二)级矿量与采掘(剥)工程的划分
  • 3.1 三(二)级矿量的划分
  • 3.2 采掘(剥)工程的划分
  • 4 矿山投产时的生产能力
  • 5 新(扩)建矿山设计三(二)级矿量的计算
  • 5.1 三(二)级矿量计算原则
  • 5.2 露天开采矿山二级矿量计算
  • 5.3 地下开采矿山三级矿量计算
  • 6 三(二)级矿量合理保有期指标的确定
  • 6.1 矿山三(二)级矿量保有期
  • 6.2 确定三(二)级矿量合理保有期定额的计算
  • 6.3 保有期定额的核定
  • 7 矿山设计建设工程量与建设投资的确定
  • 7.1 矿山设计建设工程量的确定
  • 7.2 矿山设计建设投资的确定
  • 附录A 三(二)级矿量划分示意图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附:条文说明
  • 修订说明
  • 1 总则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三(二)级矿量与采掘(剥)工程的划分
  • 3.1 三(二)级矿量的划分
  • 3.2 采掘(剥)工程的划分
  • 4 矿山投产时的生产能力
  • 5 新(扩)建矿山设计三(二)级矿量的计算
  • 5.1 三(二)级矿量计算原则
  • 5.2 露天开采矿山二级矿量计算
  • 5.3 地下开采矿山三级矿量计算
  • 6 三(二)级矿量合理保有期指标的确定
  • 6.1 矿山三(二)级矿量保有期
  • 6.2 确定三(二)级矿量合理保有期定额的计算
  • 6.3 保有期定额的核定
  • 7 矿山设计建设工程量与建设投资的确定
  • 7.1 矿山设计建设工程量的确定
  • 7.2 矿山设计建设投资的确定
  • 附录A 三(二)级矿量划分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