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25-2019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废水处理
3.1 一般规定
3.2 格栅、筛网
3.3 集水池
3.4 水泵及水泵房
3.5 调节池
3.6 降温和保温
3.7 酸碱度(pH 值)调整
3.8 预沉池
3.9 高浓度废水处理
3.10 消泡措施
3.11 有毒有害物质预处理
3.12 药剂系统
3.13 供氧设施和风机房
3.14 污泥脱水
3.15 印染废水处理
3.16 纺织染整前处理废水处理
3.17 浆粕、粘胶纤维废水处理
3.18 腈纶废水处理
3.19 聚酯废水处理
3.20 锦纶、氨纶、丙纶废水处理
3.21 废水处理厂(站)的的选址和总体布置
4 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
4.1 一般规定
4.2 回用水水源及原水水质
4.3 回用水用途和水质标准
4.4 回用水系统
4.5 回用水处理系统
4.6 强氧化和曝气生物滤池工艺
4.7 MBR 膜生物处理工艺
4.8 离子交换
4.9 微滤/超滤
4.10 纳滤/反渗透
5 废气处理
5.1 一般规定
5.2 粘胶纤维厂废气处理
5.3 腈纶厂废气处理
5.4 涤纶厂废气处理
5.5 锦纶厂废气处理
5.6 氨纶厂废气处理
5.7 染整废气处理
6 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与利用
6.1 一般规定
6.2 处置和利用
7 噪声控制
7.1 一般规定
7.2 噪声控制
7.3 噪声控制措施
8 绿化
8.1 一般规定
8.2 绿化布置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3 废水处理
3.1 一般规定
3.2 格栅、筛网
3.3 集水池
3.4 水泵及水泵房
3.5 调节池
3.7 酸碱度(pH 值)调整
3.8 预沉淀
3.11 有毒有害物质预处理
3.12 药剂系统
3.13 供氧设施和风机房
3.14 污泥脱水
3.15 印染废水处理
3.17 浆粕、粘胶纤维废水处理
3.18 腈纶废水处理
3.19 聚酯废水处理
3.20 锦纶、氨纶、丙纶废水处理
3.21 废水处理厂(站)的选址和总体布置
4 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
4.1 一般规定
4.2 回用水水源及原水水质
4.3 回用水用途和水质标准
4.4 回用水系统
4.5 回用水处理系统
4.7 MBR 膜生物处理工艺
5 废气处理
5.1 一般规定
5.2 粘胶纤维厂废气处理
5.3 腈纶厂废气处理
6 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与利用
6.1 一般规定
6.2 处置和利用
7 噪声控制
7.1 一般规定
7.2 噪声控制
7.3 噪声控制措施
8 绿化
8.1 一般规定
8.2 绿化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