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287-2018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复垦对象与措施
4.1 一般规定
4.2 土地复垦措施与工程布局
4.3 分区基本规定
5 土壤重构工程
5.1 一般规定
5.2 土壤剥覆工程
5.3 土地平整工程
5.4 坡面防护工程
5.5 清理工程
5.6 生物化学工程
6 植被重建工程
6.1 一般规定
6.2 林草恢复工程
6.3 农田防护工程
6.4 抚育管护工程
7 配套工程
7.1 一般规定
7.2 集雨工程
7.3 灌排工程
7.4 道路工程
7.5 苗圃工程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复垦对象与措施
4.1 一般规定
4.2 土地复垦措施与工程布局
4.3 分区基本规定
5 土壤重构工程
5.1 一般规定
5.2 土壤剥破工程
5.3 土地平整工程
5.4 坡面防护工程
5.5 清理工程
5.6 生物化学工程
6 植被重建工程
6.1 一般规定
6.2 林草恢复工程
6.3 农田防护工程
6.4 抚育管护工程
7 配套工程
7.1 一般规定
7.2 集雨工程
7.3 滋排工程
7.4 道路工程